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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过程中,材料以次充好怎么办?装修后甲醛超标怎么办?施工方装修延期怎么办?装修合同中“套路百出”……关于装修的问题,有消息!
8月28日,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中。
一起来看看具体细节:
1、装修材料以次充好怎么办?
合同中写明:施工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或以低等级、低标号冒充高等级、高标号材料、设备进行装修。
违反此项规定,施工方除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外,业主还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举报投诉或索赔。
2、水、电等隐蔽工程如何验收?
水、电、基础处理、瓷板铺设、墙面粉刷、吊顶、油漆等隐蔽工程和工程中期完工后封闭前,施工方应当通知业主在三日内进行验收,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施工方可继续施工;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业主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不合格的施工项目整改合格后为止,相关损失和费用有施工方承担;除此之外,施工方违反规定,还应该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3、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好怎么办?
竣工验收时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存在异议时,可以请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检测、评估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先行支付。
经检测工程项目不合格的由施工方支付,并应当进行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
4、影响到邻居怎么办?
合同中注明: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实施敲、凿、刨、钻等产生噪音的施工活动;
不得造成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物品毁坏等事故,否则,产生后果的由施工方承担。
5、签订合同后转包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转包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开工三日前,业主应当为施工方入场施工提供必备条件,如果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的,支付业主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交付定金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 20%的违约金。不抗力原因除外。
7、工程延期怎么办?
因施工方延误工期应当按日向业主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 2‰的违约金,不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20%,施工方延误工期超过日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反之,如果工程按期完工,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也应当支付违约金。
8、施工方可以拒绝这些要求: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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