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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下置业面面观:租房者收入难追房价涨幅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9-11-13 10:04

新租房时代

另外值得你庆幸的是,尽管近几年上海的房价涨幅惊人,但租金的水平却如温吞水一般,有些地区的租金不涨反跌。根据安家网的数据显示,2004年下半年,浦东新区的北蔡、长宁的北新泾、闵行的春申、虹口的凉城、杨浦区的杨树浦、徐汇的植物园等板块的租金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跌,有些地段的跌幅甚至超过30%。

此外,尽管从当前来看,连续不断的房产泡沫论尚难撼动上海楼市长期向好的趋势,但谁又能打保票地说“今后几十年里上海的房价只会向上走,不会出现调整,也不会下滑呢”?一旦房价滞涨或下跌,吃亏的肯定是那些高价买房的人,而租房人则可以坐看“负翁”们捶胸顿足了。

所以如果租房而不买房,你或许会牺牲一些安定感,牺牲一笔庞大的固定资产,但是说不定会让家庭的财务状况更安全,也增添了许多实现愿望的机会,生活质量反而大幅提高呢!

“人人拥有一套房”不现实

很显然,如果单纯地从经济角度来看,在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房价高涨、租金平稳的情况下,对很多家庭来说,其实买房不如租房。但是,真正要让人们放弃买房的想法,心甘情愿甚至十分乐意地将租房排在买房之前,恐怕的难点还在于心理上“转不过这个弯”。

其实,任何一个国家,无论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还是成熟的发达国家,都无法实现“人人拥有一套房产”。尤其是西欧一些国家,租房的比例还相当高。有关资料显示,在西欧国家中,西班牙有20%左右的人长期租房,然后依次是比利时、希腊、意大利、英国、挪威,租房比例在70%上下。法国人的租房比例高达50%,而瑞士更有70%的居民是租房者,拥有自己产权住宅的只占30%。即使在经济实力超强的美国,也只有30%左右的人拥有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大多数人都习惯于租房生活,习惯于拎起皮箱就搬到了另一处住所。

西方国家的租赁市场也相当发达,对于庞大的租房户,他们在房屋出租、租赁管理上,大都有保险公司及其房屋鉴定机构介入。房屋租赁时,租赁双方先请保险公司对房屋鉴定、评估,然后双方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退房时,还要再鉴定和评估。合同细化到每面墙上已经有几个钉子,如果退房时,墙上多出了未经房东许可钉上去的钉子,就得赔偿,避免了相互扯皮。而房屋的出租用途,更是管得相当严格,能不能养狗或养猫,是在合同中写明的。

套用一句时髦话,作为国际性大都市的上海,如果租房者的比例提高也算是一种“与国际接轨”。重要的是,你是宁肯背着几十年的沉重债务、让日子过得紧紧绷绷、无法喘气,还是情愿轻装上阵,让供房以外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这就看你更看重什么了。

上海将大力发展租房市场

近年来,为了帮助更多人实现“居者有其屋”,上海市政府花大力气建设中低价房,并定下了每年建设300万平方米的重大工程配套房的硬指标。

“其实,实现‘居者有其屋’的途径有很多,中低价房并不是途径。”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理事顾建发在谈及这个问题时说,“我们要改变一个思维误区。这个‘有’字不能只理解成住房所有权的‘有’,应该包括使用权之‘有’。”他认为,在世界上任何一座城市,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买得起房。目前,上海统计部门把上海人均收入划分为7个档次,而对于低收入的家庭来讲,就算把房价降到3000元/平方米,他们还是可能买不起房子。这部分居民应该通过政府保障机制来解决住房问题,比如说廉租屋等。

上海房地产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印堃华也是提倡租房观念的积极推动者。他认为,成熟的房产市场应该以租赁为主。在上海,有很多家庭买不起房子可又达不到低保的条件,还有很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和外地引进的人才,丰富的租赁市场能够很好地满足他们紧迫的房屋需求。”

印堃华正在研究解放前上海租赁市场流行的“顶房”做法。“顶”指的是转让或取得房屋或土地的租赁权。抗战后,上海租界房屋有限,房价大涨,很多人住的房子都是“顶”房子“顶”来的。即大房东造房子,二房东花大价买下房屋的使用权,再转租出去盈利,付出的费用就是“顶费”。

印堃华建议政府部门应该根据人民群众的不同需要,建立富有“层次感”的住房保障体系。比如在中环附近交通方便的地方,由政府划出几个定向地块,专门建造中低价位房用以租赁。此外,还应当适当调低租赁税费,改变如今上海房产市场租房、买房的比例为1/100的格局。

记者近日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的信息也证实,2005年上海将出台一些措施发展和完善房屋租赁市场。

而此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售租并举,同步推进。可见,完善上海房屋租赁市场并出台相关政策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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