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州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3月31日,江西赣州市政府发布关于阶段性取消该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公告。根据国家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赣州市决定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如果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上涨,将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详情请阅读以下
正文:
赣州市政府发布公告,阶段性取消了该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此举旨在贯彻党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赣州市决定根据评估期内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情况来决定是否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
根据公告,如果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上涨,将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这一措施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并防止房价过快上涨。赣州市政府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此次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的公告将于公告次日起执行。赣州市政府呼吁市民关注市场动态,合理购房,避免盲目投资。同时,市政府也表示将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防范投机炒房行为的发生。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郭闻璐
编审:赖小强
审核:赖昌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