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宜春市的居民迎来了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的大变化。从现在开始,公积金贷款将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认定,只考虑当地的房产情况。这意味着,只要家庭成员在当地没有成套住房,无论是否之前贷款买过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执行贷款政策。这一变化也意味着,如果在其他地方已经有房产的话,在宜春买房仍然被视为首套房。与此同时,南昌市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并且考虑全国范围内的房产情况。如果已经拥有一套房,再在南昌市购房需要按照二套房执行贷款政策,并且必须在前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的条件下才能申请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宜春市的变化引发了人们对南昌市是否也会跟进的猜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