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昌红谷滩新区二十二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如何加大其兑现力度?如何规范程序,最大程度的惠及投资者?5月9日,记者获悉,南昌红谷滩新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为新区的“二次开发”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南昌新闻网讯(记者邓微)南昌红谷滩新区二十二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已经出台,如何加大其兑现力度?如何规范程序,程度的惠及投资者?5月9日,记者获悉,南昌红谷滩新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为新区的“二次开发”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细则》中明确了企业在自持面积、购买现有楼宇、租赁经营等情形下享受的优惠政策兑现方式。
动工后20个月内主体封顶兑现奖励资金总额的30%
“自持面积”根据企业与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协议约定和市房管局产权备案登记内容为准。自持面积奖励资金总额按以下方式兑现:动工后20个月内主体封顶的,兑现奖励资金总额的30%;动工后30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再兑现奖励资金总额的50%;自持面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备案后,再兑现奖励资金总额的20%。
企业购买现有楼宇经营可获购房补贴分三年兑现
“购买现有楼宇经营面积”以市房管局《南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面积和房屋购买发票载明面积为准。上述合同需提交区外经贸局存档并承诺三年内不对外租售,违反此承诺的企业需全额退还已经享受的奖励资金。购房补贴资金总额在企业次缴纳非零税金后满一年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收后,分三年兑现:年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20%;第二年再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30%;第三年再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50%。
企业“租赁经营面积”以市房管局《南昌市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面积和租赁发票载明面积为准。上述合同需提交区外经贸局存档并承诺三年内不对外转租或退租,违反此承诺的企业需全额退还已经享受的奖励资金。租赁补贴资金总额在企业次缴纳非零税金后满一年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收后,分三年兑现:年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20%;第二年再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30%;第三年再兑现补贴资金总额的50%。
给予企业奖励参照就高不就低执行
企业自开业年度起,连续几年(具体年限,按照《优惠政策》相关规定)会计年度实现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或60%或30%)奖励给企业。期间,企业不论亏损或盈利,均应连续计算年度。企业可在每个会计年度季度,申请上个会计年度的税收奖励。
另外,对含有以上多种业态的综合项目,如单种业态未达到兑现范围的,且公建部分建筑面积总和在10万平方米以上,以建筑面积占比的业态归属项目的产业类别,并参照就高不就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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