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新年新政更多保障更多优惠 房产优惠政策继续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1-01 10:37

【房子】房产优惠政策继续

从今天开始,市民买房卖房的契税、营业税、个税以及购房补贴,都将发生一些变化。其中,契税政策改变为: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以上,酒店式公寓排除在外),将缴纳房款总额1%的契税;购买非普通住房,将缴纳房款总额3%的契税。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按以上标准缴纳。

购房补贴改变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以及夫妻双方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今年年内出售并购买普通住房的,政府将给予总房款0.5%的补贴。购买非普通住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营业税改变为:未满5年卖房,如果卖的是普通住宅,房主需要缴纳买卖差额5.55%的营业税及附加;如果卖的是非普通住宅,房主需要缴纳出售总价5.55%的营业税。如果满5年卖房,普通住宅将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将缴纳买卖差额5.55%的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改变为:卖房时,二手房业主可以选择核定房价总额1%征收,或者选择买卖差额20%征收。满5年、家庭住所,免征营业税。卖房后一年内购房的,可以按照购房价所占卖房总价比例进行减免。廉租保障房门槛降低

南京市今日起调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放宽,调整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凡是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南京城市低保家庭,或者是低收入无房家庭(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都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从今日起,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以及产权调换房,政府将给予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对于拆迁居民购买经适房的,政府对购房款中扣除拆迁补偿款部分,进行1%的购房补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南昌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