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象山镇的一家新增村委会因非法占地建设硬化道路而受到了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处罚。根据了解,该村委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21年8月开始擅自占用了1049.94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硬化道路。其中,已经建成了499.52平方米的硬化道路,剩余的土地被填土。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该村委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因此,他们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的其他设施。同时,该村委会还被处以8759.92元的罚款。这一行政处罚案件显示了南昌市对非法占地行为的严肃态度,为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使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