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旨在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共有15条,涵盖了土地出让、新房购置和二手房交易等多个方面。
首先,新政明确了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居民家庭通过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要按低限要求执行。
其次,新政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进行了优化。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可以预提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可以上浮20%;此外,不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同时,还将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
除此之外,新政还提出了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的措施。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昌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员,符合享受南昌“人才10条”购房补贴条件的,完成契税缴纳后将获得100%的契税补贴;其他购房人员则可获得50%的契税补贴。此外,新政还支持改善需求置换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
最后,新政还推行了一些方便购房交易的措施。例如,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以及货币化和“房票”安置方式,并对选择“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员给予奖励。
这些新政策的发布将为南昌市的房地产市场带来积极影响,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优惠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