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反映违约金未拿到的情况:我是南康某小区的业主,该项目由于违约延期交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违约金赔偿数额,开发商约定一个星期左右给我现金,现在已经快过去一个月了,还没有给我解决,请求政府主管部门为民做主,我该找哪个部门诉求?
南康区“五型”办回复:
网友:
您好,反映“某小区交付违约金”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该业主于2021年3月10日与我司签订补偿协议,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万分之一赔偿违约金。该业主签订补偿协议时较晚,且后续业主签订协议的比较分散,该项目违约金共分三批办理,批、第二批次该司已付清该款项,该业主为第三批次,计划于4月中旬前后以转账的形式付至业主提供的账户。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安排好违约金赔付事项。
下一步,南康区房管局将继续跟进,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同时对相关动态进行跟踪,及时掌握有效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4月7日(文章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平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