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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还款满12个月才可办对冲业务

回音群岛2017-11-16 10:11:13

从10月27日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南昌市民可选择按月对冲还贷、提前部分对冲还贷、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半个多月过去了,运行情况如何?

15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心业务大厅委托业务区,记者看到,排队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市民有10余名,3名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该业务。据该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实施以来,很受欢迎,上班时间几乎都有市民在排队办理。“平均每10办理一起,粗略统计,每天有近百人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据统计,半个多月时间,该业务点已办理该项业务近千起。

记者留意到,有一些市民不符合对冲还贷业务的要求,浪费了时间。比如市民李先生,去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新房,还贷已有7个月,他拿着购房合同前来办理对冲还贷,却被告知要还款满12个月后才行。(记者沈澈清、实习生彭坤阳)

提醒 

办对冲还贷需注意这几点 

●贷款职工自贷款发放日起,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

●在还款期限内贷款职工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的本金不低于5万元且为万元的整数倍,贷款职工的公积金账号余额不足5万元的需在约定还款账号内存足差额部分;

●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业务须先到中行网点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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