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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申请委托按年提取啦!!

回音群岛 2017-11-01 10:43:01

为避免职工因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每年来回奔波,管理中心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了商贷数据对接。从今日起,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由管理中心每年代办提取一次公积金!

原来

职工每年需至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获取还款明细单,再到管理中心柜台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这样,职工每年至少要往返商业银行、管理中心一次。

现在

职工只需到管理中心签署《授权委托书》与《偿还住房商业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每年由管理中心代办提取一次。

目前已与管理中心实现数据关联的商业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

在上述银行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仅限南昌市)的缴存职工,均可携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管理中心市城区及各县区办事处提取业务柜台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1、借款人及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借款合同(必须有有效的借款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商品房:登记备案购房合同

6、二手房: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发票;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PS:

1

有效的借款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是管理中心获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数据的标识,不同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产生的编号不同(详见编号样本)。如借款合同中无有效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的,需要先向贷款银行查询后,再至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

2

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商贷借款人签订,如公积金提取申请人非商贷借款人,无权签订本授权书,须由借款人至管理中心授权后方可签订商贷委托提取协议,本授权书不可委托代签。

各位亲们,如果你的商贷银行是上述银行,不要犹豫,来签订商贷委托提取协议吧!记住要在商贷首次还款对应月才能来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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