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3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
6月3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19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我市各缴存单位应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668元。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比例及上、下限,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超过12%。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据了解,2018年度我市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2019年度月缴存额上限比2018年上调598元;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保持不变。
同时,调整缴存基数执行期限,2019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调整缴存基数流程,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通过数字证书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缴存单位每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度办理。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