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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南昌正式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中国江西网  作者:郑周贇  2018-07-07 06:23

[摘要]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7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从本月起,南昌正式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7月6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从本月起,南昌正式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8年7月30日前,应当将2018年6月30日前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纸质)送合同备案部门登记备案,按照规定不办。

网上备案流程为:开发商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合同签约并录入《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对照《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备案申请表》和其他纸质材料,核对上传材料(限购材料和资金监管凭证),然后申请合同备案受理;合同备案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开发企业领取《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书》。

备案需上传的材料有:申报表;(买受人签字、捺手印,企业加盖公章);买受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购房人本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原件由开发企业审核;提供其他限购所需材料;资金监管凭证。开发企业“只跑一次”需提供的材料:携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大小,盖公章)前来窗口进行登记;由备案窗口编排楼层表编号,登记个人信息并加群(QQ群:383406016);与窗口预约培训;制作楼层表,根据群共享文件中固定模板制作。

值得注意的是,资金监管凭证须提供盖有银行章的《南昌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确认凭证》,凭证中“合同编号、购房人、房屋坐落”等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凭证中“缴款金额”必须与合同第六条中的首付金额一致。合同第六条付款金额必须用大小写标明,并附上缴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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