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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审批建起近千平方米办公房

南昌日报  2017-07-06 07:11

[摘要] 日前,市民向本报“啄木鸟在行动”热线反映称,在青山湖区顺外路有一处名为“欢乐新天地”的商业综合体,在没有获得相应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了两层的办公用房。“目前,该办公用房已近完工。如此建设行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市民吴先生说。

日前,市民向本报“啄木鸟在行动”热线反映称,在青山湖区顺外路有一处名为“欢乐新天地”的商业综合体,在没有获得相应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了两层的办公用房。“目前,该办公用房已近完工。如此建设行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市民吴先生说。

现场

建筑负责人承认没办手续

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青山湖区的顺外路,找到了正在建设中的“欢乐新天地”商业综合体。在该综合体的临街位置,有一栋上下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格外引人注目。该楼房目测建筑面积有近千平方米,侧面是黄色的砖混外墙,正面是气派的玻璃幕墙,大门仍在建设当中,脚手架竖立门前,地面上散落着木板、砖块等建筑材料。从脚手架下穿过,便进入该建筑的大厅。记者看到,大厅内有很多白漆、铁桶等材料和器械,施工人员正在进行墙面粉刷等装修作业,现场还摆放了全新的桌椅等办公物品。

随后,记者在现场找到了该建筑的一宗姓负责人。“这座两层建筑是干什么用的?”记者问。“是商业综合体的办公用房。”宗姓负责人说。

“既然是办公用房,有没有向规划等部门申请报批?能否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记者问。“没有向规划等部门申请报批,也没有获得相关审批手续。”该负责人说。

“为什么不去报批呢?”记者追问。“这是临时建筑,所以没有报批。”对方说。

记者提醒该负责人说:“临时建筑也是要履行申报程序、获取审批手续的。”宗姓负责人说:“这个我们不清楚。”

说法

执法部门和镇政府有“难言之隐”

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性还是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都要经过规划、建设等部门的严格审批,获得相关手续后才能实施。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而临时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同时,临时建筑在建设前必须经规划和建设等部门批准,并且一般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结构形式。

为此,记者将这一情况向青山湖区执法局湖坊中队进行了反映。该中队王姓执法人员坦言,该综合体办公用房是临时性用房,建设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问王姓执法人员,临时用房在建设前就必须经规划、建设等部门批准,现在都已经快建完了,为什么还没有办手续?

“镇里要求给予关照,我们也没办法。”王姓执法人员说。

记者问他作为执法部门,是否要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归镇里管,当然难做。”王姓执法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青山湖区湖坊镇政府刘姓负责人。对方表示,该综合体办公用房是临时建筑,明年12月底就会拆除,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记者问:“该办公用房已快完工,能否完善手续?”

“为了推进项目,也是没有办法。”刘姓负责人说,“申报手续太复杂,很难办到。”对此,本报“啄木鸟在行动”专栏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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