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5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根据相关政策,南昌市日前同意调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5月15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根据相关政策,南昌市日前同意调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据了解,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到17元/平方米/人/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到l0元/平方米/人/月。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应结合各县实际制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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