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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万宜巷等地块征收 产权调换上沙窝或九龙湖

中国江西网  2016-12-29 09:01

[摘要] 28日下午,南昌东湖区九个旧改征迁项目同时下达房屋“征收令”,总征收面积约6.87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009户。据悉,九个征迁地块都属于东湖周边(阳明路以南二期)旧城改造项目。随着“征收令”的下达,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也公布。

28日下午,南昌东湖区九个旧改征迁项目同时下达房屋“征收令”,总征收面积约6.87万平方米,总户数约1009户。据悉,九个征迁地块都属于东湖周边(阳明路以南二期)旧城改造项目。随着“征收令”的下达,地块的征收补偿方案也公布。

私房住宅

就近或异地产权调换

就近产权调换:按“征一还一、就近靠档”原则进行安置。“就近靠挡”即按照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接近户型靠挡,但应确保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地点:上沙窝地块安置房小区。

异地产权调换:按照“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优惠幅度为40%。地点:红谷滩九龙湖安置小区

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出5㎡(含)以内部分按市场优惠价格(按市场价格的70%)结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出5㎡以上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结算。

过渡期安置费: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过渡期限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安置小区、多层与高层混合安置小区不超过36个月;过渡期从搬迁交房之日起计算。产权调换安置房到期未交付的,自之日起按原标准1.5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

在 2017年3月7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

在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

在2017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2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

在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

在2017年4月7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7年4月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300元奖励,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7年2月25日(含)前搬迁交房。

私房非住宅

经营性非住宅提前签约 高奖励每户不超6万

征收私房非住宅的补偿,选择货币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实物安置的补偿实行异地实物安置。

搬迁补偿按5元/㎡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选择异地实物安置:计算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价格(实行双向评估),结清房屋差价。

选择货币补偿:奖励方面,征收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奖励。临时安置补偿奖励标准按征收私房住宅临时安置补偿标准执行。

提前签约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7年4月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200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1000元奖励;经营性非住宅高奖励每户不超过60000元,非经营性非住宅高奖励每户不超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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