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市物价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制定南昌市老住宅区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交纳管道燃气安装费,安装费收费标准定为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户)。已安装管道燃气的居民住宅区,未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参照2800元/户(智能燃气表另加200元)执行。

    按照规定,自建房别墅和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用户,其管道燃气安装费,由用户和有资质的燃气经营(或安装)企业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协商确定。对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优惠,其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按照南昌市保障性住房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费用标准执行。

    另据了解,该收费标准自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今年1月1日后预收的老住宅区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按新的收费标准实行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