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3日下午,东湖区阳明路以北——王家庄周边地块旧城改造下达房屋“征收令”,正式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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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东湖区阳明路以北——王家庄周边地块旧城改造下达房屋“征收令”,正式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9.12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约1210户,这是东湖区今年上半年大的房屋征收项目。根据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该决定下达之日起至8月11日。搬迁期限为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截至13日,王家庄旧改地块已签约搬迁300余户。
据悉,此次旧改房屋征收将对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按补偿方案相应规定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区内仅此一处住房的,补齐36㎡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在下达征收决定前两年内(含两年),因转移登记导致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无论选择何种补偿方式均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安置补偿;因认定“住改非”而导致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安置补偿。
此次实行房屋就近(异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实行就近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东湖区行政区划内,安置房屋与被征收房屋为同级房屋地段的,可视为就近地段。就近产权调换地点为上沙窝地块安置房小区;异地产权调换地点为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安置小区,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具体增加幅度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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