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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初中学区范围将公布 按6类顺序接收学生

南昌新闻网  2016-05-06 01:55

[摘要] 5月5日,“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对今年小学生、初中生报名要求作出了规定。小学及初中的学区范围将分别在8月15日和6月3日公布。

5月5日,“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对今年小学生、初中生报名要求作出了规定。小学及初中的学区范围将分别在8月15日和6月3日公布。

小学学区范围8月15日公布

意见指出,各小学将在2016年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8月20日至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

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8月中旬向社会发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随迁子女需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6月3日公布

6月3日将公布2016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公办学校分批次报到时间为:7月5日—7月7日,7月29日—7月31日。

报名中,由各小学负责通知其毕业生家长携带该生,持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小学毕业证、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或指定的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初中按六类顺序接收学生

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在学校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2016年3月31日。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3月31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凡提供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此外,在残疾儿童入学中,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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