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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后房屋漏水 物业难解决陷尴尬

江西日报  2016-05-05 07:20

[摘要] 当前正值雨季,一些小区房屋频频漏水。本栏目近期受理了数十起有关房屋渗漏,物业未及时解决问题或明显推诿的投诉。记者发现,引发业主与物业矛盾的“问题”房屋大多已过5年保修期,且来自南昌县的投诉偏多。

当前正值雨季,一些小区房屋频频漏水。本栏目近期受理了数十起有关房屋渗漏,物业未及时解决问题或明显推诿的投诉。记者发现,引发业主与物业矛盾的“问题”房屋大多已过5年保修期,且来自南昌县的投诉偏多。

据了解,近十年中,南昌县楼盘新增面积逾2500余万平方米,居全省县、市之首,有物业进驻的楼盘小区逾100个,近一半小区建筑体量超过30万平方米,其中体量逾100万平方米,业主户数超1万户的“巨无霸”小区达5个,因此该县出现的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相对“突出”。应对房屋渗漏,业主与物业屡屡争执等问题,该县是如何应对的?

文件,明确规定,“经县、市房管部门核查属实,确需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可不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到位。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记者了解到,4月15日,南昌县参照赣建房13号等文件规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会管理范围,成立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建立三级物业管理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房管、城建、城管、公安、消防等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业主关心的物管难题。涉及屋顶、屋面、外墙面发生渗漏,或地下室发生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须有资质的县危房鉴定部门出具质量检测意见书认定,以及维修部分单个项目入住率不满2/3,所在地社区须出具意见书认定等8种情况,可不经“双2/3”决议便可有效得以解决。

5月初起,该《办法》正式实施。因此,凡存在房屋渗漏等烦心事时,业主均可时间向物业报告,物业等相关部门根据该《办法》操作,不再存在推诿或难办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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