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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学区房"广告泛滥 工商部门:将专项整治

江西日报  2016-02-19 07:20

[摘要] 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开始施行,要求不得打“学区房”的概念。虽然这个“规定”在南昌落地半个月有余,18日,记者在南昌市多个路段走访发现,楼盘“学区房”广告的随处可见。

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开始施行,要求不得打“”的概念。虽然这个“规定”在南昌落地半个月有余,18日,记者在南昌市多个路段走访发现,楼盘“”广告的随处可见。

“名校进驻”“优质学区”……当天上午,记者探访多个路段发现,无论是在大型建筑物旁,还是公交车站上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轨道旁”的房地产宣传广告依旧不断“闯入”人们的视线。

记者了解到,作为楼盘的宣传口号之一,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投资共建或自建的学校,业主购房后其子女可以享有优先就读权;二是政府部门在每学年根据片区入学生源情况而划分出来的招生服务地段,在该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就近入学。

实际上,因楼盘广告涉及“”等宣传或承诺终没能兑现,购房者不停维权的事情时有发生。此前,红谷滩新区凤凰洲某楼盘打出“买XX公馆,必读师大附中”,一些购房者后来得知并未划入该学区,纷纷进行维权。

针对楼盘打出的“”广告,多个楼盘销售人员表示是之前投放的,因广告尚未到期而未进行撤换。对此,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管理局广告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正式实施,规定房地产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要有“9不得”,其中就有不得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据悉,工商部门将对房地产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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