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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上谕亭旧改地块下达征收令 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南昌新闻网  2015-12-09 09:18

[摘要] 12月8日,记者获悉,西湖区三眼井二期(东上谕亭)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下达“征收令”,并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据悉,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3.4万㎡,被征收户数约500户。

南昌新闻网讯12月8日,记者获悉,西湖区三眼井二期(东上谕亭)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下达“征收令”,并公布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据悉,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3.4万㎡,被征收户数约500户。

私房住宅可选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征收私房住宅方面,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的补偿: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

选择产权调换的:对选择就近产权调换的,按照“征一还一,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就近安置房地点及户型(面积):洪城路以南(西桃花河)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内。

按“套内对套内,公摊对公摊”的方法以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就近靠档安置。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按市场优惠价格(按市场价70%)结算;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结算;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价格)结算。

对选择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按照“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红谷滩九龙湖安置小区,具体增加幅度为40%。

结算方式:异地安置房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异地安置房屋的优惠系数)。安置房总建筑面积超出5平方米(含)内按照优惠价(按市场评估价70%)计算,超出5平方米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结算。

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临时过渡期不超24个月

装饰装修补偿方面,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搬迁补偿为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

临时安置补偿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结算,以完成搬迁交房之日起计发。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到期未交付的,应当自之日起按原标准1.5倍支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从超过之日起按原标准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临时过渡期期限规定: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安置小区、多层与高层混合安置小区不超过36个月。

私房住宅2016年1月23日前搬迁奖励高

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方面,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

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在2016年1月23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6年1月24日至2016年2月7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5%给予奖励;在2016年2月8日至2016年2月22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给予奖励;在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8日(含)完成签约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奖励;在2016年3月9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南昌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已登记建筑以登记产权人为准,未登记建筑以调查、认定为准)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少于36㎡且在本城区无其他住房及非住宅的,按36㎡房屋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助和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另按36㎡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再按36㎡的市场评估价依照前款规定分段给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6年3月23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6年1月23日(含)前搬迁交房。

经营性非住宅提前签约高奖6万元

征收私房非住宅方面,被征收房屋已取得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

原为住宅房屋在2001年10月1日(含)前已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手续,至房屋征收时一直作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征收时按非住宅房屋予以货币补偿。符合上述“住改非”条件的非住宅房屋性质(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和面积以西湖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定的为准。

装饰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搬迁补偿按5元/㎡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还明确了征收未经登记建筑、征收单位自管住宅、征收单位自管非住宅、征收直管公房住宅、征收直管公房非住宅、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方面的内容。

征收未经登记建筑方面,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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