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5日截止 具体申请事宜可向所在社区咨询
本报讯 江南都市
11月11日,记者在东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等地走访时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张贴了的2015年度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申请时间至2015年11月25日止。具体申请事宜,市民可向所在社区进行咨询。
申请公租房以家庭为单位
记者从青云谱区发布的该区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公告中了解到,户籍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前往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界定方面,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可以由申报家庭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子女成年后已婚的,应当单独作为一个家庭。子女成年后未婚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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