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省 法制办、省司法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9月30日前必须全面启动建立健全 法律顾问制度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天圆网讯9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法制办获悉,去年南昌 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 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面建立健全各级 法律顾问制度。今年,省 法制办、省司法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9月30日前必须全面启动建立健全 法律顾问制度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
据悉,南昌法制办要求,已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按照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情况表有关内容将建立的基本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南昌市法制办,有外聘法律顾问的,同时附送一份聘用合同。
尚未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的单位,按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情况表有关内容将有关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南昌市法制办,并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抓紧落实,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完成后按照建立 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情况表有关内容将建立的基本情况报送南昌市法制办。(记者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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