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售楼人员谎称需交好处费才能购买其看上的房子,并骗得看房人5万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侯芳涉嫌诈骗一案。
售楼人员谎称需交好处费才能购买其看上的房子,并骗得看房人5万元。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侯芳涉嫌诈骗一案。
2013年1月至10月,侯芳在房山区某楼盘售楼处担任销售人员。期间,侯芳对前来看房的刘冰谎称其看上的一套房子被领导预定,需要多交纳5万元好处费才能购买,分两次骗取刘冰人民币5万元。
侯芳于2014年7月归案,随后侯芳的家属将5万元退还刘冰。
检察机关认为,侯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杜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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