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日”。为做好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利息结算工作,管理 将于6月30日(周二)暂停对外受理业务一天(含单位版网上业务),7月1日恢复业务受理。
天圆网讯昨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 获悉,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日”。为做好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利息结算工作,管理 将于6月30日(周二)暂停对外受理业务一天(含单位版网上业务),7月1日恢复业务受理。(记者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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