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15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7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3.1元,增长11.5%。
天圆网讯记者昨日从市统计局获悉,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2015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7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3.1元,增长11.5%。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南昌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为200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7.1元,增长 13.4 %,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对一季度增收的贡献率达47.1%,是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1%,比上年同期低均平。在工资性收入中,农民外出从业收入和在本乡内得到的劳务收入均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
一季度,南昌市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性可支配收入为2038.1元,比工资性收入高出33.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1.9元,增长20.9%,对一季度农民收入增收的贡献率达69.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42.1 %。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一季度,在非生产性收入中,南昌市农村居民获得的转移性和财产性等非经营性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下降,其中:人均财产性收入28.0元,减少35元,下降55.6%,转移性收入801.5元,减少50.6元,下降5.94%。(熊晓洪 记者 李海燕)
延伸阅读:
4月十大城市卖地总收入大跌 一线城市地价仍攀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