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
天圆网讯4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失业保险费率往前推算至3月1日起调整。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从2015年3月1日起,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部分,可以冲抵年度内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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