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楼市快讯 > 正文

6月1日起 持居住证满1年且有工作可申请入深户

深圳新闻网  2015-04-08 09:05

[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6月1日起实施,届时,持居住证将可申请入户深圳。相关配套办法或将在下月出炉。条例还规定房东和二房东有义务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6月1日起实施,届时,持居住证将可申请入户深圳。相关配套办法或将在下月出炉。条例还规定房东和二房东有义务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

该条例是国内个居住证地方法规。现行制度中居住登记信息一般由出租屋管理部门挨家挨户敲门登记,新条例则实行主动申报制度,把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单位或个人作为申报义务人。今后房东、二房东等不能光金,还要担负起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的义务。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租住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新条例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这意味着持居住证入户深圳将在今年实现。

不过条例也规定,申领居住证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两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这就意味着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南昌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