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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创新资金运作上,南昌市通过局部平衡与整体平衡相结合,静态平衡与动态平衡相结合,近期平衡与远期平衡相结合,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相结合的思路,解决资金难题。
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刘芝毅通讯员王纪洪)改造资金和征收补偿一直是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两道难题,而这两道难题却被南昌市以“和谐”予以了化解。1月22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4年南昌市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6451户,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在创新资金运作上,南昌市通过局部平衡与整体平衡相结合,静态平衡与动态平衡相结合,近期平衡与远期平衡相结合,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相结合的思路,解决资金难题。将棚户区改造地块的土地净全额进入市土地储备中心,封闭运行,统一支付用于棚户区改造,力求各区自主平衡,对于不能资金平衡,但又确需实施改造的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改造资金进行兜底。同时,充分吸收政府性投入和社会资本,各自结合自身优势和职能,参与旧改棚改。另外,对已确定改造范围,改造资金能够平衡的项目,在确保改造地块控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保障预选投资商的合理利润和投资成本,引进实力强、信誉优、有棚改经验的房地产企业或大型企业参与棚改。
在做好补偿工作上,南昌市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动迁、用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做动迁工作,采取按政策就地就近安置、鼓励货币补偿、优惠实施异地安置3种方式做好补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其中,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无偿补齐36平方米。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选择货币补偿的,除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补偿外,另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20%补助。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再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高20%提前搬迁奖励。同时,提供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补偿奖励,极大地调动了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的积极性,其中西湖区象山南路项目,总征收户数5890户,其中住宅5559户,住宅住户中选择货币补偿5297户,选择货币补偿达95%。对在人口导出地段的被征迁户,按照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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