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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存款接连失踪 “贴息存款”千万别碰

信网-城市信报  2015-01-22 15:24

[摘要] 贴息存款千万别碰

贴息存款千万别碰

没有短信提醒、没有电话告知,自己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却不翼而飞!近段时间,浙江省多家银行都有储户发现自己遇上了这种事儿。钱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钱被转走没有任何征兆?这背后又隐藏着什么?记者调查发现 ,这些储户存款不翼而飞,多与“贴息存款”紧密相关。

浙江义乌的刘先生,2013年在某国有大行宁波奉化城东支行存了250万元。近,他发现这笔钱没了——存折账户上只剩4元钱。

从刘先生的存折账目看,2013年11月18日,有一笔250万元的存款进账,但其后没有任何支出信息。据了解,刘先生经人介绍,将钱存到了200多公里之外的奉化,并当场获得了额外的一个:250万元的10%,即25万元的贴息。对此,记者联系了上述银行,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无独有偶,《钱江晚报》近日报道,网上逃犯何某近被抓获,其从杭州某银行42位储户盗窃了总计9505万元。这些储户查询自己的存单时,发现户头上一分钱都没有了,于是向银行方面投诉。银行查询后发现,这些储户存入的钱其实当即被转入另外一个账户内。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1月13日,上述杭州这家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在自查中发现了问题并报案,涉案的这名员工是该行一普通临柜员工,银行已经作了开除处理。

同时章先生亦承认,出这样的事情银行管理肯定有问题,“银行在技术上、制度上是没有问题的,但在执行环节出现了问题。”据介绍,该银行拥有5道监管程序。章先生称,此次事件主要是涉案员工利用了同事之间的信任,在授权监督环节出现了问题,只核对了操作界面与单据相符,没有进一步询问储户具体办理的业务内容,同时这也超过了远程监控监测的范围。

银行拥有完善的制度和严格的风控体系,但相比上述银行的“主动发现”,其他一些银行很被动,直到储户找上门才意识到问题。

记者联系了一家资金中介,对方表示,贴息存款需要存到他指定的银行,算银行客户经理的业绩。贴息率根据银行的不同和资金的大小略有不同。以50万元为例,年化贴息率为2.1%~2.3%。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贴息存款分为两种,一种是所谓“阳光贴息”,贷款企业符合银行贷款资质,企业为获得贷款贴息拉存款,这种情况下,储户的钱还是在个人银行账户上的;另一种则是非阳光的贴息存款,暗地里操作的,这时的贷款企业是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贴息存款在存进银行后,马上就被转到了企业的账户上,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间到期,储户的钱会被返回 ,现在出问题的是企业还不出钱,储户就发现自己账户上的钱没了。该知情人士表示,这种暗地里的操作,储户往往在存钱进指定银行的同时,不知不觉“被签署”了转账给陌生企业的单据。

上述知情人士所说的情况,是银行员工个人行为还是银行管理层默许行为?上述股份制银行高层表示,“非阳光贴息”存款多为银行员工个人行为或小集体行为,不大会是银行整体行为。

此外,记者采访了某银行一位大客户主管,他表示,假设企业要贷款1000万元,银行会要求企业拉500万元的存款,目前给大客户的贷款年利率一般为7%左右,拉的存款年化贴息率为2.5%~3%。

按此计算,通过“阳光贴息”,大型企业的实际贷款利率约为9.5%~10%,小微企业则更高一些。而“非阳光贴息”的实际贷款利率在10%~15%之间。此次杭州联合银行出问题的存款多数贴息为13%,即储户将钱存入后,一次性获得13%的利息

“阳光”“非阳光”都违法

对普通民众而言,千万别去碰什么“贴息存款”才是王道。不管是“阳光贴息”还是“非阳光贴息”,都是违法行为,上不了台面,也不受法律保护。请记住:高必定伴随着高风险,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只可能掉冰雹。

据悉,杭州某银行42名储户的那些存款,“贴息”平均高达13%。也就是说,存100万元进去,就能拿到13万元的额外。正是这种巨大的诱惑,让他们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在领取“贴息”的同时,他们都签署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一年之内不提前支取、不查询账户、不开通网银等。后来,一名储户不放心,悄悄去查了查,发现账户空空如也,事情后才得以暴露。

“贴息存款”是指储户按照资金掮客的要求和条件,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网点,按照双方约定得到一笔的额外补贴。看起来,这还是一种你情我愿的新业务。

近年来不但在浙江,在整个长三角地区,“贴息存款”屡见不鲜。甚至可以说,“贴息存款”在长三角一带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大街上各种牛皮癣,小区里各种小广告,甚至手机短信、电子邮箱,都少不了“贴息存款”的影子,一派生意兴隆的样子。除了一批专职揽储的资金掮客外,也有少数银行员工加入“贴息大军”,看起来也是蔚为大观。

在“贴息存款”刚兴起之时,主要是“阳光贴息”。需求来自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中小企业“以存换贷”的需要。为了更顺利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些企业往往主动或被动去“购买”一批存款存入银行,以此获得银行对其提供更大金额的贷款。当然,“购买”存款的成本,包括给储户的“贴息”以及支付给资金掮客的费用,都由企业来承担。二是少数银行应对内部考核的需要。存款仍然是银行的命根子,存款任务每年都层层分解甚至是层层加码,后落到每个分支行。重压之下,一些银行基层机构和银行员工,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不得以采取各种手段,其中包括支付高额费用来吸引存款。

当然,随着监管部门查处力度的加大,特别是2014年9月《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出后,“以存换贷”被明令禁止,“冲时点”行为得到约束,“阳光贴息”的市场日渐萎缩。

“阳光贴息”违法违规,扰乱金融秩序。不过,储户的存款基本上是安全的。相比之下,“非阳光贴息”就不安全了。一开始,资金掮客通过银行内部人员,将存款从储户手里转给一些亟需资金的企业或个人。能接受那么高“贴息”的,大多数资金链濒临破裂。到后来,干脆演变成为一种近乎诈骗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以核实存款为由,骗取储户账户的密码、网银等信息,直接转走或者通过网银转移存款。

失踪存款谁来负责

那么问题来了,那些悄然失踪的“存款”,该由谁来负责呢?尽管杭州某银行对42户储户损失尚未追回的部分进行了垫付,但这并不意味银行该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发生在江苏省的一个案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警示。

2014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历时5年、备受关注的张某与银行900万元存款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某银行在该案中完全胜诉。

2008年6月,浙江人张某将900万元存入某银行江苏一支行,半年后发现存款离奇失踪,2009年8月将该银行告上法院。张某存款之后将银行卡、U盾、密码都交予银行前员工何某,何某向她出具了伪造的有银行印章的承诺函和保管单。

江苏省高院认为,张某并非善意无过失,她应当知晓银行工作人员无权代管客户银行卡、密码、U盾等物品,何某出具承诺函、保管单并非银行业务,不属于表见代理,何某承诺40%的年率也明显畸高。因此,法院认定张某与何某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张某以储蓄合同纠纷提请银行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全部主张被驳回。

很多储户理所当然地以为,存款本身是存在银行的,业务办理也在银行场所进行,出了问题由银行负全责。这大概也是不少储户敢于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去搞“贴息存款”的重要原因。事实上,这其中的法律关系是很复杂的。总之,当你自己未尽到应尽责任时,你要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 。

当然,这并不说明银行在其中没有责任。近些年来,银行存款市场份额争夺战日趋白热化,部分银行为延揽存款不惜代价,这是导致高息揽存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些银行,基层机构管理不严,内控基础薄弱,员工教育不力,少数员工为了利益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与资金掮客内外勾结,为诈骗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充当打手,侵犯了储户权益,败坏了行业声誉,应该受到严惩。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

什么是贴息存款

所谓“贴息”,是指除去原有的银行利息外,另外根据存款金额给予储户额外的利息。某股份制银行高层表示,银行特别是小型银行,经常会为完成指标采用贴息存款。

贴息存款的流程

据介绍,贴息存款的具体流程通常如下:企业找银行贷款,双方谈好后,银行同意放款。但因为银行贷款遭遇调控,没有额度,便只能“开口子”。银行的信贷员联系中介,中介找到储户,谈好贴息的点位。贴息的那部分钱由企业出,企业把贴息打给银行信贷员。储户把钱存进银行后,把存单复印一份给中介,中介把账号报给信贷员,信贷员核实后便把贴息款打给中介,中介再给储户。一个流程下来一般当天就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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