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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674套公租房接受申请 暂定4月摇号

天圆网  2015-01-10 09:04

[摘要] 红谷滩新区为切实解决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制度,制定了《2014年红谷滩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确保辖区内保障对象“住有所居”。1月9日记者获悉,红谷滩674套已开始接受申请,暂定4月进行摇号。

1月9日记者从红谷滩新区获悉,为切实解决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制度,红谷滩新区制定了相关分配方案,确保辖区内保障对象“住有所居”。目前,红谷滩674套已开始接受申请,暂定4月进行摇号。

时间:红谷滩674套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

据介绍,红谷滩新区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房源总量共674套,总建筑面积约39000平米,房源具体数量和位置:凤凰洲公租房三栋共350套,位于红谷北大道HGT103-A08地块(320套,每套面积约59.5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精装);位于凤凰洲C-43地块(30套,每套面积约49.69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装);红角洲公租房七栋共324套,位于红角洲云溪路两侧(每套面积约59.5平米,户型为二室一厅,简精装)。

据悉,红谷滩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先低收入家庭、后中收入家庭的原则进行分配。据悉,红谷滩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已经开始将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申请。此后,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30日这段时间将进行审核。摇号时间则暂定为2015年4月。

暂定4月进行公租房摇号高公租房租金为14.12元/m2

据悉,红谷滩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先低收入家庭、后中收入家庭的原则进行分配。据悉,红谷滩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已经开始将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申请。此后,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30日这段时间将进行审核。摇号时间则暂定为2015年4月。

另悉,这批公租房的租金和物业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租金:凤凰洲A08地块公租房市场租金14.12元/m2;C-43地块公租房市场租金11.68元/m2,红角洲云溪路两侧公租房市场租金7.76元/m2。(一类人员按市场租金的10%收取,二类人员按市场租金的40%收取,三类人员按市场租金的70%收取)

物业费:凤凰洲A08地块公租房市场物业服务费1.2元/m2,C-43地块公租房市场物业服务费0.6元/m2,红角洲云溪路两侧七栋公租房物业服务费0.75元/m2。

申请:须提供相关材料

市民要注意,申请公租房需要递交《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证》复印件,原住房已被征收的,应当提交征收安置(货币补偿)协议;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烈属证、优抚证、劳模证、道德模范证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证明或者复转军人立功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家庭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签署的同意对其住房、收入和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声明及授权;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的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子女应当提供未婚证明;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登记复印件,无车辆的无须提供;收入类材料。

此外有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从业人员收入证明;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条)复印件(申请当月及前六个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在外务工人员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无稳定收入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由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在校学生可提供学生证明代替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据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有原件的应当现场出示原件,供受理工作人员核查。

公租房申请要以家庭为单位

此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为区内中低收入家庭、持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子女未婚或者离异、丧偶的,可以由申报家庭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共同申请人计算在内。子女成年后已婚的,应当单独作为一个家庭。子女成年后未婚的(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申请公租房申请人不能有汽车

申请需具备申请人为红谷滩家庭的,应当至少1名家庭成员取得本区居民户口;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计算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将申请之日前两年内过户的房产、自有住房、租住的公房计算在内);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保障: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将优先

据悉,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予以优先保障,其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为优先顺序,烈属家庭、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市级以上劳模、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年孤儿、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为第二优先顺序,连续3次未中签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为第三优先顺序。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应当配租4楼以下房源

对有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人每年一次公开摇号分配

在分配结束后,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转入日常工作模式。各镇、街办、管理处将做好日常申请、受理工作,区住建局、区社发局将开展资格审核,对已认定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每年一次公开摇号分配。(记者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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