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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昌楼市白皮书】政策篇:应对疫情、放开落户、规范摇号、补贴人才购房、加入20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江南2020-12-31 12:33:48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期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铭记的事。突如其来的疫情让全球经济受创,而中国房地产行业也经历了疫情后的起与伏。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强行给行业按下“暂停键”,此后,楼市经历了“冰封、重启、修复、回暖”非往年一般的四季,开发商经历了挣扎、自救之后,再“重生”。

巨变的形势倒逼开发商转型突围,疫情之下房企试水直播卖房,寻找融资新切口,与此同时,各地打响抢人大战,部分城市现调控松绑“一日游“。不过,即使在疫情冲击下,为稳定房地产市场,中央多次重申“住房不炒”;而预售金监管的加强、“三道红线”的出台,成为了房企们的”达摩斯利剑”。

纵观“疫情”年房地产市场,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政策环境仍然偏紧,房地产市场发展节奏被打乱,中央及各地方出台了力度不同、方向不同的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20即将收官,今年的楼市也将告一段落。在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楼市调控主旋律下,楼市发生了哪些大事件,南昌又出台了哪些楼市政策?让我们来一起回顾下。

2020年楼市政策回顾:

1、直播卖房兴起,相关部门鼓励房企线上营销如果说去年是渠道元年,那今年便是房企的“直播元年”。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各地售楼处关闭、线下营销中止,房地产市场被迫按下暂停键,线上营销尤其是直播卖房被推至台前。置业顾问、房企高管纷纷加入“直播带货”,通过线上抢特价房、抢购房优惠券、抢、准点秒杀等活动吸引大众眼球。受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企售房不得不迁移至线上。今年4月,复地、碧桂园、恒大、富力等头部房企相继试水直播卖房,北京住建委还发文鼓励房企线上营销。各大房企借助618、双11、双12等节点直播卖房,并变着花样给购房者送优惠补贴。全民直播时代,房地产营销创新变革正在发生。

2、多地出台涉购房优惠的人才政策

今年以来超百城发布了人才政策,超过80个城市发布的政策涉及购房补贴,城市都在进行抢人大战且逐步升级。稳定充足的人口导入,尤其是高端人才的导入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对开发商来说更是优质的潜在购房客群。3、住建部和央行对开发商融资划“三道红线”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明确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也就是此前业内多次传闻的“三道红线”将于2021年实施——房企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房企的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房企的“现金短债比”小于1。此外,拿地销售比是否过高、经营性现金流情况两个方面也将作为监管机构考察的重要指标。4、多地加强预售金监管9月,央媒曾刊文指出:要避免“烂尾楼”的民生之痛,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势在必行。将商品预售制推上了风口浪尖的位置。而在2020年诸多房地产政策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或将是购房者最为关注的。目前已有至少25个省市加强了预售资金监管,北京、成都、佛山、唐山、银川、桂林、福州、银川、石家庄、长沙、惠州、长春、荆州、汕头等多城相继出台新政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力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保护购房者权益。

5、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12月18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明年要抓好八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出,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和民营企业都要发挥功能作用。要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

2020年南昌楼市政策回顾:

1、南昌出台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政策

2020年2月26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通知。《通知》内容提及:

调整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全部调整为20%。出让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但尚未出让的宗地,可在出让公告中予以调整明确。

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宗地,商品住宅或商住混合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6个月,其他项目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12个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须缴纳50%。

允许延期缴纳出让金。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宗地,按约定在2020年1月24日(含)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缴纳。

允许延期开竣工,延期时间视疫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南昌出台公积金新政应对疫情

2020年3月4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增加办理频次,延长购房提取办理时限,困难缴存单位可申请缓缴,并免收还款罚息。

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自愿缓缴2020年1月至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上传书面情况说明,明确缓缴时间、补缴时间及方式。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缓缴企业应按照其补缴方案多次或一次为职工办理补缴,补缴完成后,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

同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1月24日至6月30日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处理,不作为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并不计收罚息。不过,对企业已申请缓缴且职工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对冲还款的,职工需关注公积金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以还款,职工需及时将不足部分转账至扣款银行账户内。

为减轻疫情期间职工支付房租压力,全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统一调增至每月1500元,未婚职工减半执行。同时,增加租房提取办理频次,由线下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线上每月可提取一次。各县区与市城区提取额度统一调增,市民可通过线上提取的方式办理租房提取,以便灵活安排提取时间,确保足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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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昌出台“三限房”销售新规

2020年3月30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三限房”项目销售规定的通知》。南昌市进一步规范申购登记行为、完善摇号选房规则。

对累计2次选房后放弃房源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对累计5次可以选房但放弃选房的,一年内不允许其再次申购。

当期所有房源按不同户型分组摇号方式确定“三限房”购买对象资格名单。开发企业可视情况选择采取人房对应或顺序号的摇号方式,并在对外公示的《摇号选房方案》中予以明确。

1、采取人房对应摇号方式的。应按房源户型分组摇出申购人和对应房号,同时摇出未中房人员的轮候序号。对摇中后放弃的房源,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和南昌房地产信息网站进行公示2天后,再组织轮候人员按轮候序号替补选房,直至所有房源或所有轮候人员选完为止。

2、采取顺序号的摇号方式的。应按房源户型分组摇出申购人的选房序号,由开发企业组织申购人依序选房。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应以选房序号对应所选房号的方式,在现场销控表上进行标注,接受监督。当期所有摇号、选房工作结束后,所剩房源由开发企业自行按规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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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昌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零门槛准入

2020年4月14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其中,政策措施提到:(一)全面取消在我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二)允许在我市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三)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四)全面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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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省开展“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

2020年4月30日,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和11个设区市房地产业协会在全省11个分会场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市、县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

“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在全省集中开展“三大”行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一”天天看房团行动。二是集中开展“五一加推楼盘”行动。三是集中开展线下房展活动。此外,各地将陆续建设开通免费房地产线上售楼平台,持续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搭建永不落幕的房地产网络展销会,为消费者提供丰富、良好的购房体验。

据悉,各级住建(房管)部门全力支持此次活动,活动期间为购房群众合同网签备案、公积金贷款等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6、南昌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提高至5308元

2020年6月17日,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各缴存单位应以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118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超过12%。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0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注:2019年上限为4960元,同比提升348元,下限260元)

2020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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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南昌发布“人才10条”:首套房奖励10万元

2020年7月29日,驻昌高校与南昌市“人才10条”政策信息对接会议召开。南昌“人才10条”政策即《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在人才住房问题上,南昌“人才10条”提出,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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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昌公积金与19城互认互贷

2020年9月25日,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意味着南昌也开始逐渐开放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

就目前来看,南昌已经支持武汉、九江两地公积金在南昌购房,而南昌公积金是否能在其他城市购房,取决于其他城市的公积金政策。

此次公开的20个城市互认互带名单:

武汉、长沙、合肥、南昌

黄石、岳阳、九江、黄冈

株洲、抚州、咸宁、湘潭

宜春、宜昌、荆州、鄂州

孝感、天门、仙桃、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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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

2020年11月5日,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在南昌正式启动。来自九江、宜春、抚州、上饶、南昌五地住房公积金行业同仁齐聚一堂,现场签署合作协议,这也意味着从今天起,五城职工办理都市圈内异地贷款业务,不需来回奔波就可以一次办结,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

本次合作包括几个具体内容,一是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体化政策。都市圈内各公积金中心,确保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与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二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核查机制。各公积金中心开通自身核心业务查询接口,方便其他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业务审批所需信息,以防范异地个人贷款风险,简化办理材料,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完善异地贷款风险协防机制。主要包括共同防范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以及协助开展贷款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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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南昌人才政策调整

2020年11月30日,南昌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南昌人才政策的补充规定》,其中,将原政策《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主要举措第2条“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未落户南昌的,则需在昌首次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方可申领生活补贴,修改为: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将原政策《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主要举措第4条“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中: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修改为: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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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12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改造范围: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预计到2020年,全省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506个,涉及居民33.16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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