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北京5月3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通报部分房地产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受到处罚的情况,涉及罚款额共计约163万元。
据北京5月3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通报部分房地产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受到处罚的情况,涉及罚款额共计约163万元。
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在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企业未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海南万宁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梅山庄”楼盘等7个案例未明码标价,四川万霖房产开发公司“凤凰城”楼盘等3个案例未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苏州恒力置业有限公司“苏州湾景苑”7-9#楼盘等2个案例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信置鼎雅苑”等3个案例未按规定标示销售状态,深圳市华佳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业玫瑰四季二期馨园”楼盘等7个案例明码标价信息不全,广西中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广源·鲁班壹号”楼盘在检查中不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公开曝光这些典型案例,目的是提醒所有商品房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标价不规范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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