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租房应退不退 强退!罚款!
江西省在率先推出三房合一政策,停建限价房和经适房,提供公租房,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拥有固定住所成为可能,这是对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如何推进城乡统筹的一次积极探索。该政策一推出在引起强烈反响。
“十二五”江西建130万套保障房
“过去几年房价飙升,让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人只能望‘房’兴叹。尤其是作为城市发展人才储备的大学毕业生,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很多人选择离开。”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对城市因房而留不住人才深表担忧。“如果不解决好这一问题,无疑会造成人才流失,城市发展的质量必然受影响。”
在这方面,江西采取新的措施。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勇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江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130万套,预计投资1000亿元,这将使近500万人直接受益。从今年起,江西推出三房合一、租售并举的政策,即停止建设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将公共租赁房合为一。通过政策的调整,使得城市“夹心层”也能住进保障房。“因为公共租赁房所解决的是城市里面的住房基本需求,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村到城里打工创业的人员。”
公租房建设仍面临不少挑战
江西的公租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走在前例,而从来看,公租房的建设仍面临着不少挑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资金仍困扰着公租房的建设。”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表示,2011年国家计划建设220万套公租房,但目前分解到各地的公租房建设量大任务重,资金压力很大。
“退出机制也缺乏有效保证。”郑小燕说,一些不符合保障标准的租户迟迟不主动清退租住房,房管部门由于没有执法资格,无法采取强制措施。此外,对违规行为存在信息漏洞,监管不严。
公租房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给出了建议。
“应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郑小燕表示,当前的《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内容中都没有针对保障性住房的条款,公租房建设仍是法律空白点。
“江西在这方面还可提供些借鉴。”张勇说,江西出台了三房合一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央的政策和江西的实际情况,公租房住房面积为35平方米到80平方米不等,租金享受公租房的为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享受廉租房的,租金为同类地段租金的10%。
应退公租房不退强制执行并罚款
“公租房的选址不能偏远。”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陈清华表示,公租房的规模性供给,不仅要使中低收入家庭及时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景,还要把好事办好,让大家住得舒心。这就要求公租房选址要选择交通条件较好的地区,让中低收入群体均衡享受公共服务,住得有尊严。
如何解决公租房资金问题?郑小燕建议,在管理办法中应明确公租房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流转的规定,避免产生“谁投资谁受益”表述的笼统和模糊。在法律监管方面,要提高法律刚性,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赋予房管部门执法权限,是对于不符合承租条件但又不清退者,房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退,并对其罚款,而非简单地按市场价补齐租金。”
“公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都依赖于诚信系统的确立。”郑小燕说,可通过入住者档案登记系统,建立住房诚信信息系统,解决信息不全、不对等的问题,提高公租房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文/本报特派记者郭宁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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